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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諮詢注意事項

[不指定 2011/06/09 16:48 | by henry ]
一、事實敘述避免冗長,請著重於「人、事、時、地、物」的重點說明,本站將儘快處理。
二、針對所詢內容,如有相關資料者,請儘可提供,以便切合重點,加速處理時間。
三、儘量以具體事件提出詢問,「法律上該如何保護自己權益」、「法律程序該如何進行」,以何「方法」解決問題,避免過多假設性問題,形成「問題中的問題」,難以解決。 
四、本法律諮詢僅針對一般民眾切身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服務,諮詢者或其他任何人請勿藉此諮詢服務為營利或業務開發之用。
五、所提出之問題如係關於各種學校或各類考試考題及學術講座之研討或學生作業、報告製作、假設性問題,請自行尋求解答,本網恕不處理。
六、本諮詢之回覆僅供一般性參考之用,不宜直接使用該意見於訴訟用途或處理實際問題之程序中,具體個案或複雜案件仍請當面諮詢或委任專業律師處理之。
七、諮詢者同意本網得將諮詢問題及回覆意見整理發表於本網及電子報,不同意者請事先聲明。
八、諮詢者限填本人聯絡資料,如冒用他人身分、或填載不完全或不實資料者,除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外,本網將不予處理。本網對於各項諮詢,得自行決定是否回覆或變更服務內容及停止服務。 
九、諮詢者同意接收本站寄送免費電子報,不同意者請事先聲明。
直接解雇勞工,不是老闆說了算 
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時,雇主可以不經預告即解雇;但最高法院最近一件判決指出,情節是否重大,不能僅就雇主所訂的工作規則內容為標準,必須在客觀上已達到雇主非採取解雇手段不可的程度才行。 

在中國航運公司服務的四名聯結車司機,在工作契約中和公司原約定,工作內容是一車兩人輪班制,從高雄上班領運貨櫃到基隆或桃園,再由兩地拖運貨櫃回高雄下班,隔日輪班休息一日。 

後來公司要求司機們自九十年一月起,每天下午從高雄領貨櫃,到桃園交櫃後下班,第二天上午八點再由桃園領櫃南下回高雄。四人不同意公司的安排,在新制實施首日將貨櫃送到桃園,就自行搭車返回高雄,中國航運以當日貨櫃托運有延誤,四人違規情節重大,將四人解雇。 

四人不服,起訴要求公司給付不當解雇期間的薪資,以及確認和公司間的雇傭關係仍然存在。 

一審四人獲勝,二審改判中國航運勝訴。四名員工就解雇到復職期間的薪資給付部分提起上訴,最高法院發回二審高雄高分院更審。 

最高法院判決指出,本案中四人未依規定上工,是否立即造成公司營業上的損害及危險?又遭到拖延的輪船公司,僅去函中國航運要求「確實檢討,改善服務品質」,沒有主張違約或索賠,看起來也未產生實質的損害,二審法院未調查公司所受實際損害,就認定四名司機違反公司工作規則的情節重大,過於速斷,有再調查的必要。 

判決中並列出多項判定是否達到「懲戒性解雇」的衡量標準,包括:勞工違規行為的態樣、初次或累次、故意或過失違規、對雇主及所營事業所生的危險或損失、勞雇間關係的緊密程度、勞工到職的久暫等。 

依據這些標準,遭中國航運公司解雇的四名聯結車司機,將有機會獲得被解雇到復職期間的工資。
臺中市政府新聞稿
  為協助勞工面臨工作上、生活上等各項法律問題處理,台中市政府勞工處於勞工服務中心設有「勞工法律諮詢中心」,聘請各面向例如民法、刑法、商事法等不同專精的律師,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勞工可以電話方式諮詢:04-22801699或以網路申請諮詢。
  台中市勞工處指出,目前中市勞資爭議案件呈現逐年增加趨勢,91年勞資爭議案件為816件,97年已增加1倍多至1801件,而勞工的申訴管道,經常以 E-Mail、書信或親自辦理等方式申請。為協助勞工面臨工作上、生活上等各項法律問題之處理,市府勞工處93年於勞工服務中心設有「勞工法律諮詢中心」,聘請各面向例如民法、刑法、商事法等不同專精的律師,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勞工可以電話方式諮詢:04-22801699或以網路申請諮詢,如有需要,亦可於勞工服務中心的「法律諮詢室」與律師晤談(相關表單可先行於市府勞工處網站下載,網址:http://labor.tccg.gov.tw/),又勞工申訴勞資爭議於協調會後,勞工面臨勞動權益的法律問題,市府勞工處亦於每週二〈或週三〉下午二時至五時於本市勞資關係協會現場安排免費律師諮詢服務,諮詢電話:04-23196935,勞工朋友們可多加利用。
  另外,勞工處為協助勞工因非自願離職而生的資遣費、退休金或遭遇職業災害補償所生的職業災害補償或因雇主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所生回覆名譽或損害賠償之爭議,凡工作地及戶籍地於中市,分別於同一事業單位工作1年及設籍4個月以上的勞工,均可向市府勞工處申請訴訟補助,每人補助最高4萬元整,3人以上最多補助12萬元整。同時,勞工爭取司法途徑解決期間,為協助解決勞工生活困境,市府勞工處亦提供生活補助措施,每人每月最高補助基本工資17280元,最長6個月,勞工朋友如有需要或有勞動法令疑問,歡迎洽詢市府勞工處:04-22291730。
一般人碰到法律問題,總是手足無措,更何況弱勢家庭,還好有「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成立六年來,總共受理21萬件、幫助超過20萬民眾,解決法律問題。

一張法院查封公告,還有銀行催繳電話,打不停,讓多少家庭陷入貧窮夢魘、連條文都看不懂,全靠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讓弱勢家庭走出債務壓力,除了消債,六年來,光是民事、刑事案件,就有11萬件,法律諮詢也高達十萬件,算一算,一天就要幫助46個家庭,平均31分鐘,就有一個案件,不光是幫忙弱勢民眾,面對法律問題,更舉辦展覽,就是要讓大家,邊玩邊學習法律。

法律諮詢台中免費諮詢

[不指定 2011/06/09 16:47 | by henry ]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法律」在台灣民眾的印象中是深奧、枯燥且難以親近的,就如同「律師」給一般人的印象一般,正因如此,一般民眾在遇到突發而來的法律問題時,往往無法妥善主張並行使自身的權益,甚至連尋求熟悉法律的專家協助的機會、管道都十分缺乏,原因就在於相較於法治健全且普及甚久的歐美地區,台灣民眾對於自己法意識的觀念較為薄弱,對於自己法律上可主張的權利亦不甚瞭解,且亦因上述對於律師的刻板印象,擁有一位「律師朋友」、「家庭律師」,似乎對於一般家庭是遙不可及的事,但是「法律」其實是保護懂的人,而且是必要的保障,就如同「保險」一般,俗諺云: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保險可分攤大眾的風險及損害,法律亦能保障權益不受損害,甚至主張權利伸張正義,異曲同工不言可喻。

理陽律師事務所胡達仁律師致力於推廣法律常識已多年,除定期至台中市北屯區公所、台中縣龍井鄉公所及台中縣太平市公所等接受民眾法律諮詢外,亦常受邀至各單位講授法律常識,提供法律諮詢台中免費諮詢服務!

此外,鑑於網路之無遠弗屆,亦透過網路協助更多民眾,諸如民刑事訴訟、行政救濟、車禍事件、遺囑、繼承、婚姻諮詢、債權追討、債務處理、保險理賠、勞資糾紛、土地糾紛處理、法律糾紛協調溝通…等等有關法律的問題,都是服務範圍。推廣法律常識,使台灣民眾對於法律不再是排斥、抗拒,進而得以善用法律資源,主張自身權益,使法律生活化,實為本所致力之目標。法律諮詢台中免費諮詢請洽理陽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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